港澳籍、台籍和外籍學生在深圳申請小學的流程略有不同,深圳城市學院港澳台聯考中心把有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在此彙總,希望能幫您清楚了解小學申報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幫助各位港澳台籍的孩子,讓他們少走彎路。

深圳市公立學校原則上拒收港澳籍外籍學生,但可以申請民辦學校!

台灣籍學生依然可以申請公立學校。

【台籍:根據申報小學所屬片區和學校差異有所不同。】

★【台籍】台籍學生在深圳學校就讀申請審批

辦理條件:

(一)持有台灣地區簽發的有效台灣身份證件和大陸簽發的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簽注的台灣學生;

(二)申請就讀我市中小學;

(三)提供在我市合法的相關申請證明材料。

所需材料:

1. 身份證明:台灣學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2. 如台灣學生法定監護人沒有監護能力或因故不能隨行照料就讀子女的,須依法委托其他監護人負責照料就讀子女的,除需提交上述(壹)—(四)項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如下材料:壹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書面委托書、雙方簽訂的委托監管協議文本;二提交委托監護人的個人有關資料: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暫住證、房産證或合法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

3. 入學證明:經各區政府(包括各新區管委會)台灣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台辦)簽署意見的《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4. 續學學生原學曆證明:續學學生提供原有學曆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5. 住房證明:台灣學生父母或委托監護人在我市居住的房屋房産證或經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如隨同父母或委托監護人居住在工作單位所提供的員工宿舍的,須提交單位員工宿舍的房産證或經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父母或委托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系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已實現證照共享查詢,無需原件,只需提交複印件);

辦理流程:

1、窗口辦理——申請者現場遞交資料——窗口正式受理

2、網上辦理——申請者網上在線申請——網上預受理(辦理入口:http://wsbs.sz.gov.cn/shenzhen/uc/login)

台灣學生申請入讀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統壹到現居住地轄區台辦(含各新區社會事務辦)辦理《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並自行聯系學校,參加申請入讀學校組織的插班考試,經學校同意錄取後,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填寫《台灣學生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申請表》,到市、區教育局申請入讀資格,再由錄取學校辦理學籍確認手續。台灣學生在我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的,按照我市高中招生有關規定辦理。

★【台籍】台籍學生深圳小壹學位申請資料清單

福田區

(1)父母及兒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證明材料:申請就學兒童提供戶籍謄本原件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父或母壹方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必要時要提供親子關系證明;

(2)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

由我市規劃和國土部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産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登記備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産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憑證》(必須爲整套房屋租賃合同,報名前已登記備案且有效期爲壹年以上);

軍産房、合作建房、集資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證明文件;

(3)區台辦出具的《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羅湖區

1、區台辦出具的《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區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學的《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

2、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産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産租賃合同書》);

4、《羅湖區2013年秋季小學壹年級學位申請表》(網上預申請結束後由申請學校統壹打印,驗核申請材料時到學校領取)。

南山區

1、《南山區2013年秋季小學壹年級學位申請表》、按要求填寫由區台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台灣子女就讀申請表》(申請表壹式兩份,送基礎教育科提出意見並備案);

2、戶籍呈本、台胞證。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産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産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産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由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及《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之後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如隨同父母或委托監護人居住在工作單位所提供的員工宿舍的,除須提交單位員工宿舍的房産證或經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外,還應提供父母或委托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系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寶安區

1、區台辦出具的《廣東省台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區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學的《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

2、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的有效住房材料。

資料補充:關于計劃生育證明

非深圳戶籍(內地戶籍)的兒童,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以下簡稱《證明》),具體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母親爲深圳戶籍的,提供母親戶籍地街道辦計生科出具的《證明》;

說明:父親的戶籍有三種情況:深圳、內地、港澳台外籍;無論哪種情況,都由母親戶籍地辦理。

2.如果母親爲非深圳戶籍的,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辦計劃生育科出具的《證明》;

說明:母親的戶籍有兩種情況:內地戶籍、港澳台外籍;父親的戶籍有三種情況:深圳、內地、港澳台外籍;經過組合有5種情形:

(1)、母親(內地)父親(內地);

(2)、母親(內地)父親(深圳);

(3)、母親(內地)父親(港澳台外籍);

(4)、母親(港澳台外籍)父親(內地);

(5)、母親(港澳台外籍)父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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